辽宁鸿宇碳素石墨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万吨石墨化阴极碳块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 一次公示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本项目位于辽宁省辽阳市辽阳县刘二堡镇高庄子村,项目总投资3000万元,总用地面积18933平方米。装置包括石墨化炉,浸渍罐等设备。总建筑面积3949平方米,包括办公楼、员工宿舍、储料库、生产车间、产品仓库等建筑物。
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辽宁鸿宇碳素石墨材料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辽阳市辽阳县刘二堡镇高庄子村
联系人:房志飞 电话:13941904109 Email:1229896394@qq.com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重庆大润环境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地址:重庆市万州区石岩书院74号4号楼第三层
联系人:郝工 电话:18802470991 Email:553291101@qq.com
四、征求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可按照下方网址链接格式要求填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请填写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见下方链接网址:
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D6NoEombfi0zSEsONwUYsg 提取码: sua3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主要方式和途径
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请于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反馈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可填写公众意见表发送电子邮件或通过邮寄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的方式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您在提交意见时,请注明提交日期、真实姓名和有效的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并且您的个人信息未经允许不会对外公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